梧州市林长令
2023年 第1号
《关于加强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的令》已经梧州市林长同意,现予发布执行。
林长:蒋连生
2023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的令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林长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全市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建设壮美广西贡献梧州力量。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
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贯彻习近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优先、环境为本”的生态文明思想,持之以恒推动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压紧压实各级林长责任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守护绿水青山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任扛在肩上,切实履行好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妥善处理好森林资源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加强监管能力,做好核查处置
各级林长要统筹抓好林草湿资源保护督查督导,持续组织好林长带头巡林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林草湿资源保护管理监督、巡查制度,压实责任到乡镇,落实监管责任人,明确职责,划定监管范围。要举一反三,加强对现有建设项目尤其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风电、光电、采石采矿等项目使用林草湿资源情况进行排查,全面摸排辖区内涉林违法行为,坚决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提高监管预报和查处问题能力,切实将涉林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要高度重视历年森林督查图斑的查处整改工作,确保在2023年7月底前完成“清零”任务。要统筹部署力量,按时高质量完成国家、自治区下发变化图斑的调查核实工作,按照从实从速的原则对核查发现的存在问题开展整改,确保依时保质完成任务,持续从源头上防范破坏林草湿资源行为。
三、强化协调机制,做到从严查处
要严格落实我市构建的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着力建立健全“林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确保涉林案件线索通报、涉嫌刑事案件移交衔接顺畅,切实形成监管查处合力。要严格落实自治区涉及林草湿案件“清存量、遏增量”总体目标任务,深入组织开展“绿网·飓风”集中行动和森林督查“回头看”,确保年度案件发生量和违法面积明显下降。对排查发现涉林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严肃查处和整改,涉嫌刑事案件的,要及时通报(移交)公安机关查处,杜绝以罚代刑、降格处理。
四、完善服务机制,提高治理能力
要加强部门与项目业主联动,积极参与项目前期工作,及时掌握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草湿资源的需求信息,提前介入服务,对建设项目使用林草湿资源提出预审意见及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指导业主做好用地计划和用地申报工作,杜绝未批先用现象发生;对查处整改完毕后不再继续使用的,督促项目业主及时恢复植被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对整改到位后,确需继续使用林草湿资源的,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指导项目业主依法补办使用手续,有效促进项目依法依规使用林草湿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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