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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梧州市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3-18/D2WZ202310120018) 验收公示

2024-07-10 18:13     来源:梧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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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访件(3-18/D2WZ202310120018)基本情况

白云山景区景观车为燃油车,尾气排放量大,排放的尾气和车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影响游客,建议更换电瓶车。

二、牵头单位

梧州市林业局

三、整改情况

严格按特种设备使用要求,每年按时送相关机构检验合格,经梧州市行政审批局登记后方能使用。持续监督景区内观光车运行和管理情况,督促运营单位及时做好车辆维护工作,及时排查车辆安全隐患,并加强司机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文明驾驶,非必要不鸣笛。同时,密切关注新能源车辆的发展,适时更换符合景区路况和环保要求的车辆。

四、验收情况

2024523日,市林业局到梧州市白云山景区对观光车情况进行现场核验。目前,观光车服务项目运营商为梧州市周游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有燃油观光车11辆。经调查,景区内营运车辆有相关机构检验合格证,车辆行驶过程中并未发现尾气排放量大和异常噪声问题,司机驾驶过程中仅在必要情况下鸣笛。验收小组还调取查阅了景区相关整改材料和工作记录。目前,景区已按整改措施完成问题整改,符合验收销号条件。

公示期7个工作日,监督电话:381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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