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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林业局关于下达 2023年全市营林生产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1-05 18:00


各县(市、区)林业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助推碳达峰碳中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以及梧州市党委、政府有关部署,在综合平衡各县(市、区)2023年营林生产计划申报和2022年森林采伐面积的基础上,现将2023年营林生产预计划任务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及时分解生产任务

各县(市、区)要根据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确定的造林绿化空间布局及森林采伐情况,及时将我局下达的年度预计划任务及时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生产单位,并于2023115日前将任务分解情况报我局备案。要严格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造林行为,对林业经营者自主实施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造林不核实不统计造林面积、不发放财政补助资金。

二、大力推进油茶造林

按照自治区和梧州市油茶生产三年行动初步工作部署,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油茶“双千”计划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桂政发〔201852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油茶+N复合经营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桂林生发〔202222号)文件要求,重点实施油茶新造林6.1万亩、油茶低产林改造0.9万亩,大力推进“油茶+六堡茶”复合经营模式,打造“油茶+六堡茶”示范基地,以点带面,有效推动“油茶+N技术模式,营造油茶与其它树种混交林,提高林地利用率。

三、有效提高造林质量

(一)抢抓造林时机。

做好宣传,掀起春季植树造林热潮,提高群众参与度。抢抓时机,做好春季植树造林,提高成活率。加强管护,实现种一片成一片,有效提高森林质量。

(二)及时报送信息。

各县(市、区)林业局要及时掌握本辖区造林地块及进度,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工作,于每月24日将已落地上图拍照的当月造林进度统计表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市林业局生态科。每季度末报送盖单位公章的季度造林进度统计表纸质版。

(三)加强档案管理。

各县(市、区)林业局要加强以小班为单位的造林图、文、表等资料建档和管理,重点抓好国家和自治区有补助资金的造林项目档案建设。加强造林统计年报工作,造林项目和面积不可重复统计和上报。加快造林落地上图工作,造林完成面积与落地上图面积必须一致,否则不计算造林完成任务,1231日前必须完成全部造林落地上图工作。

联系人:江恩玲;联系电话:0774381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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